吉林招商网络>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06-23 15:41

各专利缴费人:

现转发《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望周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

2017年6月22日

附件: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发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docx

附件1:专利收费标准国内部分.pdfPCT专利申请收费标准.pdf

展开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招商引资政策
  • 工业用地信息
  • 厂房租购平台
  • 其他招商信息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
    政策下载
    在线咨询
    电话沟通
    电话咨询
    400-115-5265
    免费下载产业扶持资料